近来,北京市房山区环保局发布的房环保罚字[2018]31号行政处罚决议书显现,北京北一中型数控机床有限责任公司因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被罚款3万元。
房环保罚字[2018]31号行政处罚决议书显现,2018年1月 5 日,北京市房山区环保局行政执法人员到该公司进行现场查看,该公司首要出产数控机床,年产量约 200 台,原材料首要为铸铁,共有 2 条出产线。首要出产设备有数控龙门导轨磨、数控龙门五面体加工中心、数控龙门定量镗铣床、1 间独立喷漆房等。首要工艺流程:质料粗加工精加工打磨喷漆安装包装出厂。现场查看时,该公司因为喷漆房运用严重,作业量大,导致有部分刷漆作业在喷漆房东侧空位进行,未在密闭空间作业,导致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至大气中。
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的规则,北京市房山区环保局决议对北京北一中型数控机床有限责任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三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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