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行政处罚:喷漆车间未设备废气净化设备、危废储存场所未设置辨认标识
日前,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发布2017年2月行政处罚公示,北京源林年代木业有限公司因环保违法,被罚3.5万元。
通环监罚字[2016]第60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现,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于2016年12月3日现场查看和2016年12月12日问询查询确定,北京源林年代木业有限公司喷漆车间未设备废气净化设备,致使发生的废物直接向大气排放。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法令》第六十一条的规则。
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根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法令》榜首百一十二条的规则,责令北京源林年代木业有限公司期限改正,处3.5万元罚款。
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发布2017年2月行政处罚公示,北京北铝天星金属结构有限公司因环保违法,被罚1万元。
通环监罚字[2016]第60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现,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于2016年12月1日现场查看和2016年12月9日问询查询确定,北京北铝天星金属结构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储存场所未设置辨认标识。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则。
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榜首款榜首项、第二款的规则,责令北京北铝天星金属结构有限公司期限改正,处1万元罚款。